【生卒】:十七世纪【介绍】:清代医家。字宪公。江苏无锡人。撰有《伤寒论类疏》一书,据说他“能出己见,而不蹈袭诸家之说”,但此稿未见刊行。
①见《吴普本草》。为决明子之别名。②见《神农本草经》。为青葙子之别名,各详该条。
病证名。出《医学纲目》。风湿郁结经络,津液输布失常,凝滞为痰,则见四肢痿痹,屈伸不便,如果眼皮及眼下有烟灰样黑色者,则为痰之确证,宜从痰湿施治。
骨名。又名趺骨、足趺骨、脚面骨。即跖骨。《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跗者足背也,……其骨乃足趾本节之骨也。”此骨左右各五,相当于手的掌骨。
病名。出《世医得效方》卷十八。因皮破肉伤,水湿浸入所致。症见口噤、不能吞咽、项背强直、疮口流黄水。用牡蛎末敷疮口,或甘草煎汤调服牡蛎末二钱;亦可用南星、防风等分为末,水调敷疮上,并温水调服牡蛎末一钱。
出《新修本草》。为鸦片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西中药志》。为小叶蛇总管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指痰浊壅盛所致的哮吼。见《证治汇补·哮病》。该书论:“哮虽肺病,而肺金以脾土为母,故肺中之浊痰亦以脾中之湿热为母,俾脾气溷浊,则上输浊液尽变稠痰,肺家安能清净?所以清脾之法尤要于清肺也。”《临证
金代医官职称。承办帝王服用汤剂药物等事的官吏,官阶正八品。参见御药院条。
骨节之间。《素问·气穴论》:“留于节凑,必将为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