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修事指南条。
出《脉经》。即月经。详该条。
治法术语。指通过攻邪的方法达到补虚的目的。《景岳全书·传忠录》:“或宜以攻为补,或宜以补为攻,而得其补泻于微甚可否之间,斯尽善矣。”病本属虚,但病之虚系因邪气侵凌正气,正气受损而致,且此时病情虽虚但尚
【介绍】:南北朝时期南齐人。字叔绍,为徐叔响之子。善辨症,掌握异病同治的原则,但迷信鬼神,多次用死人枕头治病。曾著《落年方》3卷、《药方》5卷、《杂病论》1卷,均佚。
指疾病的发生及其发展变化的机理。包括病因、病位、证候、脏腑气血虚实的变化及其机理。《素问·至真要大论》:“审察病机,无失气宜。”又“谨守病机,各司其属。”参见病机十九条条。
出《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四。即痄腮。详该条。
痰证之一。①指痰水与热相搏的病症。《诸病源候论·痰饮诸病候》:“热痰者,谓饮水浆,结积所生也。言阴阳否膈,上焦生热,热气与痰水相搏,聚而不散,故令身体虚热,逆害饮食,头面噏噏而热,故云热痰也。”②即火
七方之一,方剂之小者。对于邪气轻浅而无兼证的可用小方。《儒门事亲》卷一:“小方之说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盖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宜分两微而少,服而频之小方,徐徐而呷者是也。病无兼证邪气专,可一二味而治
见药要便蒙新编条。
出《难经·三十五难》。即大肠,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