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①指中暑热而致的病证。出《素问·刺志论》。《医林绳墨》卷一:“伤暑者,由其暑热劳伤元气之所致也。其症日间发热,头疼眩运,躁乱不宁,无气以动,亦无气以言,或身如针刺,小便短赤,此为热伤元气也,宜以
证名。指轻微发热。出《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论条辨》:“翕翕发热,乃形容热候之轻微。”《内外伤辨·辨寒热》:“翕翕发热,又为之拂拂发热,发于皮毛之上,如羽毛之拂,明其热在表也。”为太阳中风
见《四川中药志》。为南沙参之别名,详该条。
即补脾益气。详该条。
元代医官职称。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官阶从四品。
见《中药材手册》。即狼毒,详该条。
病名。《经效产宝》:“产后瘀血,与气相搏,名曰瘕。谓其痛而无定处,此因夙有风冷而成,轻则否涩,重则不通。”《校注妇人良方大全》卷二十:“前症(指产后血瘕)乃寒邪乘客,气血壅结,此因气病而血病也。常补养
病名。①指伤寒或温疫等病后余热未净,由房事而传之对方者。《伤寒论·辨阴阳易差后劳复病脉证并治》:“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异物入目。指尘沙、谷壳、麦芒、飞虫、游丝或金属、玻璃、竹木之细碎屑等异物飞溅、碰撞入眼。按损伤的部位及程度不同,引起证候有轻重之别,常有沙涩刺痛,羞明流泪,白睛红赤,
见《杭州药用植物志》。为元宝草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