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清·汪双池《医林纂要·药性》。为乌药叶之别名,详该条。
通谿。指较小肌肉的会合处。《素问·气穴论》:“肉之小会为溪。”
见《河南中药手册》。为百部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千金翼方》卷十一。指视力丧失,盲无所见。详目盲条。
出《本草经集注》。为甘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白喉忌表抉微》。指治疗白喉中比较次要的药物,称为“次将”。云:“白喉初起,辨别不明及症之轻者,与凡风邪之症,皆以此等药、中层消药及下层导药四种。”详药将条及各该条。
即麻子仁丸,见该条。
《证治准绳·类方》第八册方。牛黄三钱半,人参、琥珀、犀角粉、桔梗、生地黄、硼砂各半两,雄黄一两,玄参、升麻各三钱,蛤粉四两,煅寒水石二两,朱砂七钱,铅白霜、冰片各一钱。为细末,炼蜜为丸,小弹子大,金箔
【介绍】:见于志宁条。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卷六十二方。木鳖子肉十四个,斑蝥八十一个,柳枝四十九寸,甲片三钱,草乌一钱,麻油二两。共浸七日,文火炸枯去渣,入巴豆仁三个煎至黑,倾于钵内研如泥,加麝香一分搅匀成膏,外敷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