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生卒】:九世纪上半叶【介绍】:唐代民间医生。《续异录》记载:有人病暴死,已入棺,革诊之,认为非死,用针刺其心(膻中)及脐下各数处,穿衣,床下置火以保温并凿掉牙齿灌入药汤,苏醒后再灌以葱粥的方法治愈。
见《中药志》。即碧桃干,详该条。
【介绍】:宋代医生。字尧举。青田(今浙江青田)人。著《选奇方》、《选奇方后集》各4卷,均佚。
见《植物学大辞典》。为鹅脚板之别名,详该条。
见重广英公本草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芒种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北京市中药成方选集》。炒苍术、炙厚朴、橘皮各2.5千克,木香、砂仁、甘草各0.5千克。为细末,水泛为丸,滑石为衣,每服6~9克,日二次。功能和胃止呕,顺气健脾。治脾虚伤食,胃脘不和,呕吐恶心,倒饮
凛冽的寒水。《素问·刺法论》:“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
见《丹溪心法》卷三。即越鞠丸,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