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吐蛔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入胃,胃必热胀,热胀之极,蛔不能存,因而上涌,乘吐而出。此与伤寒吐蛔,伏阴在内者不同。宜用消毒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
见《中药材手册》。为赤小豆之别名,详该条。
五蒸之一。见《诸病源候论·虚劳骨蒸候》。又为二十三蒸之一。详五蒸、二十三蒸条。
见《备急千金要方·咳嗽》。指风咳、寒咳、支咳、肝咳、心咳、脾咳、肺咳、肾咳、胆咳、厥阴咳十种咳嗽。详各条。
口腔发出的臭气。见《普济方》五十八卷口门。口臭多属消化不良,或有龋齿,或口腔不洁;口出酸臭气,为胃有宿食;口出臭秽气,为胃热;口出腐臭气,多为内有溃烂疮疡。
病名。①见《周礼·天官篇》。即金创。详该条。②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此症生于气轮,状如金粟,粒数无定,眵泪涩痛。”即金疳。详该条。
病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一。指因湿致喘。多由外受水湿或湿气内蒸,肺失宣降,脾不运化而致水道不调,气机壅逆。症见胸腹痞胀,气逆喘促,甚至张口呼吸等。治疗以利水为要,如渗湿汤等方。《医学纲目》卷二十七:
病证名。①系指因火邪上炎所致之听力下降者。《景岳全书》卷二十七:“凡火闭者,因诸经之火壅塞清道,其证必鬨鬨熇熇,或胀或闷,或烦或热,或兼头面红赤者是也。”治宜清热泻火。可选用凉膈散、龙胆泻肝汤加减。参
病证名。见《竹林女科证治》。多因情志失调,肝郁化火,郁火伤气,气热灼血,以致月经色紫,稠粘,症属实热。治宜清热调经。方用四物连附汤(四物汤加黄连、香附)。
见《草药手册》。为廊茵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