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统指无外伤、外感所致的鼻衄。《症因脉治》卷二:“内伤衄血之症,身无表邪,目睛或黄,五心烦热,鼻孔出血。”常由肺热上壅、胃热熏蒸、肝火上炎、阴虚火浮等因所致。因肺热者,伴见口干鼻燥,或见咳呛。治
痰证之一。指痰证初起者。《不居集》卷十七:“新痰,新起之痰,其症轻,其形色青白稀薄,其气味亦淡。初起头痛发热,类外感伤寒。半夏、陈皮、花粉、茯苓、甘草、苏子。”参见痰证条。
见《本草纲目》。为雷丸之别名,详该条。
正骨固定方法。《仙授理伤续断秘方》:“凡夹缚,用杉木皮数片,周回夹紧缚,留开皆一缝,夹缚必三度,缚必要紧。”指用于四肢骨折整复后的外固定。
出《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一作畜血。①指外感热病,邪热入里,与血相搏,而致瘀热蓄结于内的病证。《血证论》:“蓄血者,或伤寒传经之邪,或温疫时气之邪,传于血室之中,致周身之血,皆为邪所招致,而蓄聚
即麻黄细辛附子汤,见该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指目珠偏斜一侧而不能转动者。“神珠将反者,谓目珠不正,虽欲转而不能转,乃风热攻脑,筋络牵急,弔偏神珠,是以不能运转”(《张氏医通》卷八)。相当于今之麻痹性斜视,参见目偏视
五音之一。脾音宫,其音沉宏雄壮,大而和缓。
出《圣济总录》卷一百五十一。指经漏,详该条。
书名。《证治准绳》中的一种,又名《幼科准绳》。9卷。明·王肯堂撰。刊于1602年。本书综括整理明代以前有关儿科文献编成。卷1证治通论及初生门;卷2~9将儿科诸病分属五脏,列为心、肝、脾、肺、肾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