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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订立“兰辛—石井协定” 损害中国利益

在107年前的今天,1917年11月2日(农历1917年9月18日),美日订立“兰辛—石井协定” 损害中国利益。

1917年11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石井菊次即与美国国务卿兰辛就分割在华殖民权益达成协定,故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乘欧美列强无暇东顾之机,竭力扩大在华殖民权益,招致美国的不满。1917年日本派特使石井菊次即赴美国,与国务卿兰辛谈判。石井要求美国承认日本在华利益,兰辛则提出日美共同“尊重”中国领土完整与门户开放的反建议。几经争斗,双方为避免正面冲突,美国国务卿蓝辛和日本大使石井在华盛顿于当日达成政府间交换公文,并订立“蓝辛—石井协定”。协定规定: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拥有“特殊利益”;日本再次同意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承认美国享有“机会均等”的权利。公然背着中国,划分殖民势力范围。这是日、美两个帝国主义拿中国主权作为交易的分赃协定,激起了全国人民强烈反对,北京政府也声明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