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诗词古文>宇文融生平

宇文融生平介绍

宇文融(?-730年),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侍中宇文节之孙。宇文融明辨有吏干。开元初任监察御史。进御史中丞,出为魏州刺史。入为鸿胪卿,兼户部侍郎,开元十七年(729),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他善于荐举人才,在相期间,荐宋璟为右丞相、裴耀卿为户部侍郎、许景先为工部侍郎,甚允朝廷之望。在相位仅百日即罢贬为汝州刺史,又流严州,卒于途中。>>查看宇文融的诗词古文

人物事迹

  宇文融与盛唐时代

  在中国历史上,盛唐时代(即开元天宝时代)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他不仅是唐代历史的转折时期,也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转型时期的重要阶段。在这个以“变革”为“核心命题”的时代,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旧的财政、经济、军事和行政体制已经不能有效地应对,许多社会矛盾不能及时地化解,整个社会潜伏着种种危机。

  这时,宇文融(?~730)应运而出。从开元九年起,宇文融上奏并主持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括户运动,随后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唐代的财政、经济、政治和军事方面等方面产生很大影响,为“开元盛世”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宇文融”这个名字都与“兴利之臣”联系在一起,在官方史书中更是被视为“奸臣”和“小人”,因而受到了许多不公正的对待。我们应该实事求是,从动态的角度出发,对这位理财家进行一种整体性和全面性的研究。本文对宇文融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探究宇文融的生平事迹,及其经历的政治斗争。本文认为,宇文融的一生非常曲折,曾经二起二落,并对开元中叶的中枢政局产生重要影响,而他与政治对手张说的关系更是扑朔迷离。特别是,开元十七年宇文融出任宰相后,以天下为己任,雄心勃勃地继续进行财政改革,却不幸陷入党争的泥潭,横死岭南。

  二是聚焦于宇文融主持的括户运动,对其基本过程、内容、成效,以及组织体制进行深入研究。在括户期间,唐廷先后推出三项改革政策——括户、括田和整顿赋役,三者相互衔接、配套,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此外,宇文融逐步建立了一套内有“所司”、外有十五道“使司”的使职体制,既从组织上保证括户运动的成功,也对唐代财政、行政体制产生较大影响。

  三是以开元十四~十五年天灾为研究背景,剖析唐廷为应对灾害危机而采取发种种举措,以突显宇文融的历史地位和杰出作用。面对这场严重的自然灾害,唐廷从弭灾、救灾,以及接济边军三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从而顺利度过这场因天灾造成的社会危机。为了摆脱因天灾引发的财政困境,唐廷又于开元十六年开展一场“三位四元”的财政改革:一是漕运改革,一是回造,一是庸调折租,一是和籴,为“开元盛世”打下良好的财政基础。总之,宇文融是开元时代一位著名的、富有改革精神的理财家,他具有独特的经济之才,曾经主持括户运动,参与开元十四~十五年的救灾,并在开元十六年财政改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从而在唐朝历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认真考察宇文融曲折的一生,深入探究其采取的种种理财措施,对我们更好地理解“盛唐”的时代内涵及其社会变革将大有裨益。

生平

  宇文融出身于官僚家庭,其祖父在贞观时期任过尚书右丞,其父后来任过莱州长史。开元初,他担任富平县(今陕西富平县)主簿。京兆尹乾源曜赏识他“明辩有吏干”,推荐他入京任监察御史。

  农民流亡问题,到开元时期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广大农民被沉重的赋役所逼,逃离原籍,有的沦为“浮人”(流民),有的成为地主的佃户,全国的户籍大大减少,严重影响了唐朝廷的财税收入。宇文融在政治上比较精明,他看到了这一社会积弊,也悉知玄宗皇帝正为此所困忧,于是,他便在开元九年(721)正月二十八日上书唐玄宗,建议检括逃户,增加租赋收入。这个提议正中玄宗下怀,玄宗便命他制定检括之法。12天之后,宇文融拟定的括户方针及具体办法被颁行天下。他任推勾使,依据簿籍检括逃户,短期内收到效果,得玄宗赏识,将他从正八品上的监察御史擢为从六品上的兵部员外郎。

  从开元十一年八月起,括户、括田及赋役改革结合进行。宇文融被任命为“勾当租庸地税使”,或称“括地使”。玄宗召宇文融到延英殿,和他讨论了实施的具体措施。次年六月,颁发《置劝农使诏》,申明对编户后的流民免征正税,授权宇文融巡行州县可以便宜从事。他顺应广大流民的呼声,提出六年起科(即对新附籍客户免征六年赋调,轻税入官,一年少收一千文杂徭钱),奏玄宗批准执行。当他宣布这项政策时,“老幼欣跃,惟令是从”,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

  宇文融自己精明能干,且善于知人善任。他前后任用29名劝农判官,多是干练人才,使括户括田、客户附籍和赋役改革在短时期内取得显著成效,使编户增加80万户到百万户,为全国户数1/10,使税收增加了1/10,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取得了“流户大来”和“王田载理”的双重效果。玄宗把宇文融擢为正四品下的户部侍郎(注:新、旧唐书均为御史中丞),赋予他独立行事的权力,可以直接向州县发号施令。史籍记载,当时“事无巨细,先上劝农使,而后上台省,台省须其意,乃行下”。(注:《新唐书·宇文融传》)当时规定,农忙季节各州县要免去一切劳役,让农民专力收获农作物;对于逃亡又重新回归原籍的流民,地方官府要派员去安抚,给他们提供从事生产的条件等等。这对推动农业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宇文融得玄宗宠信,但中书令张说素恶他的为人,又恐其权重,因有意压抑他。宇文融的奏议,多被张说反驳。于是宇文融联合御史大夫崔隐甫在开元十四年(726)劾奏张说“引术士王庆则夜祠祷解,其亲吏市权招贿”等罪状,玄宗罢张说知政事,命有司审讯。审无结果,张说获释。次年二月,三人彼此攻击,朝廷不安。玄宗知宇文融并非真正履行职责,而是闹朋党之争,便令张说致仕,崔隐甫离任归家,宇文融出任魏州(治所在今河北大名县北)刺史。这年八月,黄河在魏州决口(黄河故道),造成洪灾,玄宗诏授宇文融为河北道宣抚使,充河南北沟渠堤堰决九河使,负责赈灾及漕运事务。他上表请用《禹贡》九河旧道,开稻田以利人,并回易陆运本钱,官收其利。

  开元十六年(728),调入朝担任鸿胪卿,兼户部侍郎。次年六月,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当了宰相。他很有抱负,又善于选拔人才,推荐宋璟任右丞相,裴耀卿任户部侍郎,许景先为工部侍郎,均被认为是知人善任。但他仍常引故旧宾客晨夕欢饮,结纳朋党;又性急多言,处事不慎,排斥不同意见,树立的对立面较多。在相位99天,就被牵涉到殿中侍御史李宙劾信安王李祎的案件中去,遭罢相,贬为汝州刺史。

  宇文融被贬之后,朝廷财政困难,玄宗又思宇文融之功,责怪宰相裴光庭说:“卿等皆言融之恶,朕既贬之矣,今国用不足,将若之何?卿等何以佐朕?”(注:《资治通鉴》213卷开元十七年十月条)裴光庭恐玄宗再召回宇文融,便指使御史劾宇文融的儿子贪赃受贿,致玄宗将宇文融再贬平乐县(今广西平乐县)尉。开元十八年(730),司农少卿蒋岑举劾奏宇文融在汴州时贪污官钱巨万,再被流配崖州(在今海南省三亚)。他连遭打击,身患重病,死于去崖州途中。追赠台州刺史。

猜你喜欢

  • 夏庭芝

    夏庭芝(约1300-1375)字伯和,一作百和,号雪蓑,别作雪蓑钓隐、雪蓑渔隐。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元代词曲作家。有文才,好冶游,杨维桢曾为其西宾。夏氏原为云间巨族,乔木故家,藏书极富,曾名其书斋“自怡悦斋”。元末变乱,隐居泗泾,改书斋名“疑梦轩”。时戏曲家张鸣善、朱凯、邾经、钟嗣成等都是同道好友。夏氏能词曲,大多散失,仅有《青楼集》存世。该书记录了元代几个大城市一百余位戏曲女演员的生活片断。后人把此书看作为与《录鬼簿》有同等价值的有关戏曲史的重要专著。

  • 陈则

    (约公元一三八三年前后在世),字文度,昆山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明太祖洪武中前后在世。洪武六年,(公元一三七三年)举秀才,授应天府治中。俄擢户部侍郎。以阅实人口,出为大同府同知,进知府。则工诗,与高启等称“北郭十友”,亦称十才子。

  • 安广居

    安广居(1593-1644),字无旷,号廓癸,无锡安镇人,安希范长子,高攀龙女婿,崇祯六年举人,十三年副榜,有《率意吟》。

  • 陈德武

    陈德武(生平不详)三山(今福建福州)人。有《白雪遗音》一卷。其《望海潮》词云:“之官路远,篙师又促旧航。”又同调云:“三分春色,十分官事。”盖尝出仕,道经钱塘、桂林、睢宁、浔阳等地。余皆不详。

  • 郑重

    徽州府歙县人,字千里。寓居金陵。善画佛像,亦画山水小景,仿宋元名家,体韵精妍。

  • 傅察

    傅察(1089—1126)字公晦,孟洲济源(今属河南)人,北宋中书侍郎傅尧俞重孙。端重有操,为文温丽,遇事若无所可否,非其意萃然不可犯。徽宗崇宁五年(1106)进士,蔡京欲妻以女,拒弗答。曾任青州司法参军、永平、淄川丞,太常博士,兵部、吏部员外郎。宣和七年(1125)冬,接伴金国贺正旦使,道逢金太子斡离不,令下拜,抗辩不屈而死,谥忠肃。事迹见《宋史·忠义本传》。

  • 虞谦

    (1366—1427)明镇江府金坛人,字伯益。工诗画。洪武中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永乐初,召为大理寺少卿。仁宗时为正卿。谳狱必求其平。卒官。有《玉雪斋稿》。

  • 颜之推

    颜之推(531年—约597年),字介,生于江陵(今湖北江陵),祖籍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中国古代文学家、教育家。学术上,颜之推博学多洽,一生著述甚丰,所著书大多已亡佚,今存《颜氏家训》和《还冤志》两书,《急就章注》、《证俗音字》和《集灵记》有辑本。

  • 郑用锡

    郑用锡(1788~1858)字在中,号祉亭,清代台湾淡水人,任兵部武选司、礼部仪制司员外郎,著有《北廓园集》。

  • 文丙

    处士,生平不详。有诗集1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著录,已逸。《全唐诗》收诗5首,出宋赵孟奎《分门纂类唐歌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