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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樵纪闻

三卷。原题娄东梅村野史撰。《鹿樵纪闻》记南明福王、唐王、鲁王、桂王诸事以及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等节。卷上记福王、史可法、黄得功、高杰等事迹,及嘉定之屠、马阮始末等。卷中记唐王、鲁王、郑成功、张煌言、张献忠等事迹,及日本乞师,沙定洲之乱等。卷下记桂王、孙可望、李定国、张名振、瞿式耜、何腾蛟、李自成、吴三桂等事迹。书用记事本末体。每卷先列诸王,后列当日时事,类分为41篇,均有小标题。前有作者自序,并光绪十四年(1888年)镇洋山人识,光绪甲午(1894年)徐敦穆识,后有孙毓修跋。《鹿樵纪闻》多有奇闻,所记川粤情势、老神仙陈士庆、璠花针王兴诸条等,颇裨异闻。作者序中自称“博搜见闻,讲求实录”,“成一代鼎革之言”,并不顾当时忌讳,谓为“狂言”。初传《鹿樵纪闻》即《绥寇纪略》之别称,为吴伟业梅村所撰,后经对勘,截然不同,故孙毓修认为,所提梅村野史当另是一人。考《鹿樵纪闻》序文与《弘光宝录钞》序文上半及《甲申传信录》序文下半大体全同,书内文字又与《小腆纪叙》及《残明前编》多同,显然是相互抄袭。另外,书中叙及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氏之亡事,当时吴伟业已去世。又如记张献忠屠蜀篇中,载县令吴继善降后被杀事,与梅村集中《志衍传》载不同,故《鹿樵纪闻》并非吴伟业所撰。台湾商务印书馆修《续修四库全书提要》著者则认为,《鹿樵纪闻》纵为吴伟业所作,则其原书当至中卷而止,其后或为明季遗民所为,非吴氏原书。至作者自序则为后人伪作。据镇洋山人识略云:《鹿樵纪闻》抄本得之于彭城金氏,烂脱至数十处,遂校其可知者而缺其不可知者,录副藏诸笥。《鹿樵纪闻》有北京图书馆藏清光绪抄本,《痛史》本,《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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