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丁宝书撰。宝书,晚清浙江潮州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此书记北宋初期学者、教育家胡瑗言行。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今江苏泰县)人。世居陕西路安定堡,学者称安定先生。丁氏曾于咸丰年间采摭宋人著述中有关
一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详见《周易卦象》。此书是专门解释筮案之作。所收自《左传》、《国语》以及历代筮案见于记载者共四十四则,并逐条详解。尤其是对朱子启蒙所定筮例,张氏认为大多与古筮案不合,于是对其进行
见《阴符经解》。
见《宋高僧传》。
二卷。明郁浚撰。郁浚,字开之,松江(今上海松江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有《石品》一书。是书成于万历丁巳(1617)年间,其主要内容为杂记古往今来石名,十分缺乏条理,顺序混乱。书中文字大多剽窃类书
一卷。宋赵起撰。赵起字得君,自称河汾散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种太尉即种谔,种世衡次子,曾任龙骧四卫指挥使知延州。与兄古、弟诊号称“关中三种”。所云“太尉”,乃唐末五代以来对武人的尊称。书中所记种谔事
一卷。汉蔡癸(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蔡癸,约为汉宣帝时人。刘向《别录》称蔡癸为邯郸人。其生平记载甚少,《汉书·食货志》载“五风中……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至大官。”《汉书·艺文志》农家类著录《
一卷。清李翘(其生平未详)撰。李翘浙江人。是编首列转注本于方言说。次举《方言》与《说文》说解同训者为证。次分转注之例为正变两类。正例有七:一曰训解一字相同,如“”训“”,“遝”训“”;二曰训解二字相同
十四卷,首一卷。清陈食花修,钟谔等纂。陈食花,圭海人,贡士出身,康熙十一年(1672)任益都知县。钟谔,邑人。时正值全国郡邑普修地方志,以备《一统志》采择。按《益都县志》,创修于明洪武、天顺间,再修于
十二卷。清张祥河(1785-1862)撰。张祥河,字诗舲,甘肃华亭人。嘉庆举人,官至布政使、巡抚、刑部左侍郎。其人五岁入家塾,十二岁学诗,喜为古今体诗。致仕后宦迹几遍天下,历观山川名胜,辄以歌咏道其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