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刘光第(1859-1898)撰。刘光第,字裴村,四川富顺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刑部主事,戊戌因陈宝箴荐,与杨锐、谭嗣同、林旭同充军机章京,参与新政,八月太后训政,六人同被诛,史称“戊戌六君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九十六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见《户部则例》。是书卷一至卷八为漕粮额征,卷九为征收事例,卷十至卷十五为兑运事例,卷十六为白粮事例,卷十七至二十为通漕运艘,卷二十一至二十三为督运职掌,卷二十四至二十六为
十卷。唐权德舆(761-818)撰。权德舆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奉安)人。少以文章知名。德宗建中元年从政,累官至宰相、刑部尚书,后出镇兴元,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德舆善诗文,精通经术。长于五古。著有《童
二十六集,一百八十六种,六百二十二卷。清丁丙(1832-1899)编。丁丙字嘉鱼,别字松生,晚号松存,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江浙藏书家,所编丛书还有《武林往哲遗著》,其自著亦颇丰,有《善本书室藏书志》
二卷,附古器总说 一卷。明胡文焕(详见《文会堂琴谱》)编。是书主要记载古代器具。书中对每一古器各绘一图,先绘博古图或考古图,次绘《欣赏编》中之图。《欣赏编》中之图,是抄袭《说郛》中所载的《古玉图》。《
一册(玉简斋影印本)。罗振玉影印。首册印原石,次取剪装本依原石字体尺寸影印。末有宣统丁巳闰月罗氏跋。石刻为魏正始中所刻石经《尚书·君奭》残字,每字以古文、篆、隶三体书写,先为古文,次为篆、隶。合计三体
六卷。清范咸撰。范咸字贞吉,号九池,钱塘(浙江余杭)人。雍正元年(1723)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其书只解经文,不涉及十翼,大旨是认为理始于象,象始于画。又认为万物始于阴阳,象始于日月,采取系辞阴阳之义
四卷。清永恩撰。永恩系清礼烈亲王代善第六世孙,初袭康亲王,乾隆四十三年(1878)复号礼亲王。此书成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凡四卷。首列河图洛书,概因河洛以起数,且以卦气定律吕之观点。谓律由声制,
八卷庄子缺误一卷,附录一卷 总共十卷。明焦竑(详见《易筌》)撰。此书成于明万历十六年戊子(1588),体例与其所辑《老子翼》相同。书前有自序,称《列子》出于晋末而可疑,《关尹子》中有婴儿、姹女非老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