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
见《崔氏政论》。
见《崔氏政论》。
旧本题为嚣嚣子撰,不著姓氏。书首为总论一篇,泛引声律身度之常论,书中也录有《通典》、《玉海》等旧文。其他如说阳律有二变,阴律无二变,不知道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五声二变,所以有八十四声。如果阴律无二变,
一卷。明郑善夫(1485-1523)撰。郑善夫字继之,号少谷,闽县(今福建省福州市)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许墅,以清操名闻一时。愤嬖幸用事,弃官去。筑室金鳌峰下。不久起为礼部
①十八卷,清江殷道等修,张秉铉等纂。江殷道字念鞠,汉阳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康熙九年(1670)任九江府知府。江殷道莅任后,适奉命纂修通志,江殷道乃设局修志,聘张秉铉等总其事,互相参订,遂成
十二卷。明张著(约1370年前后在世)撰。张著字则明。浙江平阳人,后徙居常熟。生卒年不详。洪武三年(1370)举人。官至临江同知,卒于官。此集共十二卷。卷中诗文按体编次。卷一为五言古诗;卷二为七言古诗
一卷。作者不详。是书前无序后无跋,主要记载历代冠制。考查其书内容,实为顾孟容之《冠谱》,所以抄袭剽窃者另立新名,并隐去作者姓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据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列为存目。
一卷。明李清(详见《南北史合注》)撰。《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记崇祯二年(1629)袁崇焕斩杀明将毛文龙事。明毛文龙据兵皮岛,与清暗地勾通,不听号令,且冒兵克饷,扰害辽东、登莱、高丽及海上商民。袁崇焕
九卷 明刘炳(约1361前后在世)撰。刘炳字彦昺,以字行,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生卒年不详,刘炳事迹略见《明史·文苑传》。洪武初,献书言事,授中书典签。出为大都督府掌记,考其《吊余阙墓》结衔称《大都府
十卷。《附录》二卷。明蔡叆(约1543前后在世)撰。蔡叆生平详见《洨滨语录》条。是集为蔡叆诗文集。为其门人李登云所编。凡十卷。文六卷,诗四卷。铭赞之类附于诗末。附录二卷,则为其友人赠答与门人称颂之作,
一卷。不著编辑者姓名。卷首题曰:苏台云翁录。书末记曰:正德五年五月望后苏台云翁录于四阁湾南之垂云楼,时年七十有七。大约是明人抄本。书的内容既非自著,亦非完书。乃节录宋马永易的《实宾录》。马永易的原本已
十二卷。明周汝登(约1592年前后在世)撰。周汝登,字继之,又字海门,浙江山乘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累官南京尚宝卿。著有《东越证学录》、《圣学宗传》。是集为周汝登诗文集。凡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