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桓台县志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业、交通;卷三文献、职官、登进、人物、烈女、艺文。此志乃继《桓台志略》而作,可与其参照使用。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业、交通;卷三文献、职官、登进、人物、烈女、艺文。此志乃继《桓台志略》而作,可与其参照使用。
不分卷。明王都撰。都字介清,山东陵县人。官至知县。该书所录皆守成名臣,且仅限汉唐宋三朝。各臣事迹,或举其一端,或论其大概。有疵可议者排除在外,虽非王臣而有利社稷者则酌情收进。每人皆有评语,但无卓见。崇
三十卷。北宋僧人赞宁(919-1001)撰。赞宁俗姓高。祖籍渤海,生于吴兴德清(今浙江省德清县)。在杭州祥符寺出家,法号“赞宁”。赞宁聪颖敏惠、钻研佛法。尤精于南山律,有“律虎”之称。太平兴国三年(9
四卷。清黄淦撰。淦字纬文,号绮霞,浙江杭州人,乾隆时举人。其著述有《七经精义》,《周易精义》为其中之。此书不列经文,不解章句,只就各家之说分条列举,亦不参杂己见。所集各家大体以宋儒为主。其友萧山王宗炎
一卷。王舟瑶(详见《经学讲义》)撰。此书又题“经学讲义第二编”,盖相对初编而言。全书分篇论说,分为通变、自强、合群、天人、进化、新民、古今、道德、明伦、嫁娶、学校、教育、原儒、礼乐、大同、君民、集议、
二卷。清孙经世(详见《惕斋经说》)撰。本书卷一为《周礼》,共九十八条,卷二为《春秋》、《左传》,共一百六十一条。大体上是对或字、借字、俗字、讹字、古今字、引伸字、小篆新造字乃至衍字、漏字,一一加以分别
三卷。美国狄考文(详见《形学备旨》)、赫先志(即赫士,详见《声学揭要》)合译。是基督教伦理学专著。全书分三卷,卷一论是非原理;卷二论遵理之善;卷三论遵命之善。从内容分类而言,前一卷讨论是非之体,即理论
四卷。清范家相(生卒年不详)撰。范家相,字左南,号蘅州,又号雪舟,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官至广西柳州府知府,著有是书及《环渌轩诗钞》、《三家诗拾遗》、《诗沈》诸书。是书
四卷。清王凤生撰。王凤生,字竹屿,安徽人。父友亮,始侨寓江宁。凤生少治举子业,屡试不第。嘉庆十年(1805),援例以通判试用浙江。嘉庆二十五年(1820),补嘉兴府通判。凤生在浙江日久,屡著知县事,所
六卷。清黄维翰撰。黄维翰,(1866-1930)字申甫,江西崇仁县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授兵部主事、总办职方司、派办处、兵学馆等处事,曾任黑龙江呼兰府知府、龙江知府。著有《呼兰府志》、《黑
二十二卷。明董复亨(约1605前后在世)撰。董复亨,字元仲,元城(今河北大名)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吏部郎中。外转布政司参政,未任而卒。著有《繁覆园集》。是集为董复亨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