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一卷。清丁恺曾撰。恺曾字萼亭,日照(今山东日照县)人。雍正间拔贡。尚撰《望奎楼诗文集》、《说书偶笔》、《西海徵》等。是书分四目:曰四声七音、曰反切之法、曰合声、曰诗韵通转。其名曰“本俗”者,以“本”者
四卷。明钱蓘(生卒年不详)撰。钱蓘,字懋登,海盐(今浙江省海盐县)人。明万历中由贡生官于潜县训导。此书内容均为录长厚之事可以为世法者,所以名曰《厚语》。共四卷,分为十六类,每类皆以明人居前,而古事以类
二卷。明西屏道人(即宣王朱恬姣,?-1582)撰。原书题皇明西屏道人著,不署名氏。首有万历改元癸酉(1573)西藏南礼部尚书裴宇序文,称上党沈国王父宪王,素耽玄微,家搜经史。考《明史稿》诸王传载沈宪王
八卷。明朱光裕(生卒年不详)撰。朱光裕,字仁仲,苏州(今江苏苏州)人。万历中诸生。此书内容均为作者平日之见闻。分舆象系、君臣系、政事系、艺文系、礼乐系、疆戎系、田赋系等,均为发策决科而设,其中多沿袭旧
二卷。清王夫之撰。王夫之生平见“诗经稗疏”。是书解说周秦人名字相承之义训,多取古音相近之字考其义类。定以五体:同训、对文、连类、指实、辨物。测以六例:通作、互注、辨讹、比例、合声、双声。训诂列于上卷,
七卷。美国嘉约翰(详见《医理略述》)译。所谓割症,即我国所说的外科医术。此书前有嘉约翰自序,序中又以炎症名此书,可见嘉约翰认为炎症为百病之总纲,无论内外损伤,皆可发炎。此书刻于光绪十六年(1891)。
十四卷。北宋马永易(生卒年不详)撰。马永易字明叟,维杨(今江苏扬州)人。宋徽宗时曾任池州石埭县尉。其事迹不可详考。只在《文献通考》、《宋史·艺文志》里有记载:马永易曾著有《唐职林》、《元和朋党录》、《
八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此书成于乾隆二十九(1764)。“兰台”本是汉代宫中藏书之处,后又称史官为兰台史或兰台,本书即取材于历代医著撰写而成,作者认为其内容均足为治疗典范。故名。
一卷。不著撰人。该残卷系敦煌卷子本,起于僖公八年“禘于太庙用致用夫人”注义,至僖公十五年传末注文,共一百六十八行,末题“《春秋穀梁经传解释僖公上第五”,不见著名姓名。考范宁《春秋穀梁传集解序》说:“释
三十六卷。明徐应秋(生卒年不详)撰。徐应秋,字君义,号云林,衢州西安(今属浙江省)人。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福建左布政使,著有《骈字凭霄》、《玉芝堂谈荟》等。此书三十六卷,内容多为考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