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七国志
见《孙庞斗志演义》。
见《孙庞斗志演义》。
五十五卷,首一卷。清王元凯续修,严鸣琦续纂。王元凯,大兴(今北京大兴县)人,曾任攸县知县。攸自汉置县,历有明征。志乘创自明初,至万历时已四修。迄清顺治十七年(1660)知县朱英炽、康熙二十三年(168
五卷。宋鲍云龙(1226-1296)撰。鲍云龙字景翔,号鲁斋,歙县(今属安徽省)人。宋宝祐六年(1258)举人,景定中(1260-1264)乡贡进士,居乡教授,入元不仕而终。其人博通五经,尤精于易,著
六卷。清方殿元(约1671前后在世)撰。方殿元,字蒙章,号九谷,广东番禺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年(1664)进士,历官山东郯城、江苏江宁二县知县。通经学,并把经术用于吏治,又在故乡置祭田百亩,接济贫困
一卷。谢氏撰,清马国翰辑。谢氏生卒年及事迹不详。马国翰依据《隋志》两次引用此书:一题一卷,谢氏撰;一题七卷,不著撰人名氏,认为谢氏由一卷扩充为七卷。又根据《唐志》载射慈《小戴礼记音》一卷,认为《隋志》
一卷。清李岳瑞撰。岳瑞字孟符,陕西咸阳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户部主事。传主杨调元字孝奠,号和甫,贵州贵筑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历任陕西紫阳、长安、华州、渭南等地知县。辛亥革命时,有
一卷。汉郑众(详见《周官解诂》)撰,清马国翰辑。汉平帝下诏命令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都按照礼来娶迎,立轺併马。(见《通典》五十八。)可见,汉人时曾经杂定婚礼,是书有百官六礼辞,可能
一卷(石经汇函本)。清王昶(1725-1806)撰。昶字述庵,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乾隆甲戌进士,官刑部侍郎,著有《春融堂集》、《金石萃编》等。此书本是《金石萃编》中蜀毛诗石经残本跋尾,后从《萃编
十卷,清李本洁修,梁乔纂。李本洁,直隶卢龙(今河北卢龙县)人,举人,乾隆六年任知县。梁乔,广东三水人,进士。旧志创始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县令黄金从,三十三年(1694)续修。乾隆十三年(174
①二卷,清朱廉纂修。朱廉,云南石屏州人,举人,曾任梓潼县知县。梓潼县有志始于康熙县令姚还朴,然当时为稿本,后数年至县令左印俨始刊行。朱廉任县令后,仅得残本数十页,因重事采访搜集,勉成兹编。《梓潼县志》
二卷。清吴启昆撰。吴启昆字宥函,江宁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任翰林院编修。其书只是总论易之大旨,不再为章句作解释,如上下经之分篇,诸卦的命名,以及先天、后天、圆图、方图等类各为一篇,以阐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