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印议订附约
见“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见“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时代名,因鲁国编年史《春秋》而得名。《春秋》记事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起,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481年)止。旧史一般以鲁隐公元年为春秋时代的开始,但对于春秋结束的年代,因为涉及到对战国起年的不
官署名。唐代始置水陆发运使,管理洛阳、长安(今陕西西安)间粮米转运事务。后设江淮转运使,掌东南诸道粮米、盐、铁、钱币转运事宜。后又有诸道转运使,总掌全国粮米财货转运及出纳,往往由宰相或盐铁使等官兼领,
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十九年的晋公子重耳回国即位,是为晋文公。他任用赵衰、狐偃等人,整顿内政,加强军队,发展农商,结束了晋国多年来政治上的动荡,使晋国出现了“政平民阜,财用不匮”的新局面。又在“尊王
参见“科差”。
明代关于荐官不当,惩办举主的一项规定。明代选官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此外还有荐举。荐举之法主要实行于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明初,进士、监生及被荐者,参错互用。如荐举不当,荐举者连坐,滥于荐举者,依法治罪
西晋荆、湘地区流民起义。西晋末年,梁(治今陕西汉中)、益(治今四川成都)二州十余万人流徙到荆(治今湖北江陵)、湘(治今湖南长沙)地区就食,遭当地官吏和豪强地主迫害。永嘉五年(公元311年),西晋荆州刺
唐高宗时,武则天召著作郎元万顷,左史刘祎之等文学之士撰写《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等,计千余卷。为分宰相之权,又使之参决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等。唐制规定,官衙均在宫城之南。这些人不经南
宋代兵制。又称出戍法。宋初采纳谋臣赵普之议,令禁军部分驻守京师,部分戍守外郡。戍守边地重镇的称驻泊或屯泊,戍守内郡重地的称屯驻。另有移驻就粮或守护漕路要津者,称“就粮军”。戍守外郡者定期轮换, 以使士
清乾隆年间,湘黔地区的苗民起义斗争。湘黔地区的苗族人民在“改土归流”后,身受本族头人、满汉官僚地主的重重盘剥。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贵州铜仁府苗民首领石柳邓领导苗民,以“逐客民(满汉官僚、地主
周文王发展壮大周族势力的举动,引起商朝统治集团的恐慌。商纣王的亲信崇侯虎暗中向纣进言说,西伯(指周文王)到处行善,树立威信,诸侯都向往他,恐不利于商。纣于是将文王拘禁在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北)。文王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