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历史事件>民三约法

猜你喜欢

  • 襄郢民兵

    南宋末年抗元义军。咸淳(公元1265年—1274年)时,元军围困襄樊(今属湖北)二城达五年,陆地修筑白河、鹿门、万山等营寨,水道设木栅铁索以拦截船只人等出入。二城粮援不继。京湖制置大使李庭芝督师赴援,

  • 魏绛和戎

    晋国魏绛实行的与戎族和好的政策。公元前569年,晋国北方以无终(当时居于今山西太原附近)为首的戎人部族遣使到晋国,通过魏绛向晋悼公请求和好。悼公本来不相信戎狄,魏绛向悼公陈述和戎的五大好处,即可以用财

  • 紫微省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称紫微省, 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复旧称。参见“中书省”。

  • 空印案

    明初,太祖朱元璋惩处地方官吏的案件。明制,每年地方布政司、府、州、县派计吏到户部核算钱粮、军需等。因为道远,计吏都带有事先盖着官印的空白文册,如户部判其钱谷数字不符,便重新填写。洪武九年(公元1376

  • 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

  • 优待清室条件

    辛亥革命时期南北议和代表讨论对清帝退位后的“处置”问题,制定出《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八款,主要内容是:清帝逊位后其尊号永存不废,民国待以外国君主之礼;皇室岁费每年四百万元由民国拨给;清帝暂居

  • 濮议

    宋英宗本为濮安懿王允让之子。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英宗谋追隆其已故生父,遂令群臣议定濮王允让应奉典礼。司马光、王珪认为,英宗既已为仁宗子嗣,继其皇位,便不能再顾及生父私亲。允让于仁宗为兄长,当称

  • 皮场庙

    明太祖朱元璋对贪官污吏严刑惩治,规定凡贪污六十两以上银子的,斩首示众,还要剥皮实草。府、州、县要在衙门左面,别立一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又将填满草的人皮袋,悬挂在官府公座两旁,用来警戒

  • 广东独立

    广东是革命党人活动较多的地区,从最早的兴中会广州起义到规模最大的黄花岗之役,革命党人发动过多次武装起义,革命影响较深。广东也是清政府加意防范的重点地区。黄花岗起义后,清两广总督张鸣岐、水师提督李准采取

  • 中法越南条款

    见“中法会订越南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