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
辛亥革命时期在南京建立的临时中央政权。武昌起义成功,各地纷纷响应,短期内已有很多省区脱离清政府而宣告独立。1911年11月(九月)首义的湖北和上海地区同时发起筹组中央政权的倡议。经过争议,11月30日(十月十日)独立各省代表会议在汉口开会,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南京光复后,议决建都南京,代表会议移往南京继续举行。12月25日(十一月六日)孙中山回国,29日(十日)代表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废除清帝年号,以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发表宣言,公布内政外交方针;通过国务员名单,组成临时政府。1月28日成立临时参议院,行使议会职权;同时设立法制局,拟订法律;设立参谋部,统一领导军事;并发行临时政府公报。在政府各部和参议院中,虽有立宪派和旧官僚参加,但同盟会员仍占多数,革命党人居于领导地位。在孙中山领导下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政策法令,对严明政治、改进司法,提倡教育、移风易俗和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尤为重要的是, 3月11日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冶体制,使共和观念从此深入人心。帝国主义支持袁世凯阴谋篡夺全国政权,立宪派和旧官僚也在革命阵营内部极力鼓吹对袁妥协。在各方面的压力下,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袁世凯步步退让。按照南北议和的约定, 2月12日清帝退位,袁世凯宣布赞成共和,13日孙中山履约向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经过建都之争,孙中山等允许袁世凯在北京就职。孙中山正式解职。4月5日临时参议院议决政府北迁,南京临时政府仅存在了三个月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