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哲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位于四川成都市内鼓楼南街。坐西向东。据说始建于明洪武元年(1368),一说始建于清初。大殿门前上方,悬挂雍正十二年(1734)清果亲王题写的“世守良规”匾额。亭上亦有雍正年间匾额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隋朝官署名。大业十一年(615),西突厥射匮可汗遣侄儿率诸部首领到长安朝贡,同年朝贡者尚有龟兹、疏勒、于阗等使者。为处理日益繁多的西域事物,接待西域来使,设此专门机构。
1848—1867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库达库尔伯克。浩罕人。乌兹别克族(一说塔吉克族)。※阿古柏长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六年(1867)夏,受命率军进攻
古代中原地区对社会上贫民的称呼(始见《史记·张汤传》)。《三国志》记夫余、高句骊事,以之指两族社会中的奴隶(一说高句骊的下户为土地国有制下的国家依附农民)。他们有自己的个体家庭,家家自有小仓库,占有某
即“安登俊”(910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一作哈咂簇。属西宁卫管辖。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朝。其族有户400,口900余。其民无庐室,多罽帐。永乐十七年(1419),其族指挥、千户、百户等入朝贡马,赐之钞、币等。宣德十年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古地名。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以边塞阔远,析张掖郡的令居、枝阳,天水郡的金城、榆中,陇西郡的枹罕、允吾(?)六县置。郡治原在金城(今甘肃皋兰西南),神爵二年(前60),赵充国镇压先零等羌起义后,统
见“蛮书”(22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