骲箭
一作骲头箭。古代,凡箭镞用骨制成者称此。清代内务府武备院特设一种箭匠承制,称“骲头作”。镞是用木制成的一种特殊装置(以椭圆形长约1寸的木头,凿成中空,侧起4棱,棱间各钻1孔),发射时受风则鸣,所以也称响箭,常用于教阅,亦用于传檄敌城、飞递讯息以及惩处轻犯罪人等,原非军中克敌制胜的利器。明万历四十年(1612),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出兵乌拉部,缘由之一即布占泰用骲头箭射其侄女蛾恩哲。后金天命四年(1619)定,凡人盗窃一般物品,罚射骲头箭10箭。藉以羞辱之。
一作骲头箭。古代,凡箭镞用骨制成者称此。清代内务府武备院特设一种箭匠承制,称“骲头作”。镞是用木制成的一种特殊装置(以椭圆形长约1寸的木头,凿成中空,侧起4棱,棱间各钻1孔),发射时受风则鸣,所以也称响箭,常用于教阅,亦用于传檄敌城、飞递讯息以及惩处轻犯罪人等,原非军中克敌制胜的利器。明万历四十年(1612),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出兵乌拉部,缘由之一即布占泰用骲头箭射其侄女蛾恩哲。后金天命四年(1619)定,凡人盗窃一般物品,罚射骲头箭10箭。藉以羞辱之。
见“惕隐”(2104页)。
书名。明代有关镇压广西瑶族壮族农民起义的奏章。一篇。明王守仁(1472—1528,号阳明,今浙江余姚人,汉族)撰。作于嘉靖七年(1528)七月。内容记述其部将张经等率领汉、土、俍兵镇压广西大藤峡(瑶族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见“摩云塔”(2526页)。
参见“家素谋”(1947页)。
1377—1402明代蒙古可汗。或译琨特穆尔、衮忒睦尔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孙,※额勒伯克汗长子。明建文元年(1399),父被瓦剌部领主乌格齐哈什哈所杀,遂于次年即汗位。因明、蒙
景颇语音译,意为“更换女婿的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盛行转房制,转房不分年龄、辈份,兄死,弟可娶嫂为妻,叔伯亡故,侄亦可娶叔伯母为妻,甚至父死,子可纳父之妾(非亲生母)为妻,因而形成一夫多妻现象。但
1482—约1509明代东示蒙古右翼济农(亲王)。又译五路士台吉、乌鲁斯拜琥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次子,※图鲁博罗特孪生兄弟,※满都海哈屯生。约正德四年(1509),被达延汗任命为右翼鄂尔多斯、土默
蒙古语音译。亦译索戴。意为福荫、洪福、伟大、神圣、威力等,与※索多意义相同,仅用于女姓。明代蒙古称成吉思汗为索多,称下嫁斡亦刺(瓦刺)的公主为索岱,故瓦刺贵族被称为索岱的后裔。瓦刺领主※脱欢欲夺取大汗
见“耶律伯坚”(1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