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践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作恒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鼓”。汉族称之为蒙古鼓。起源于元朝以前,流行于民间。元代,经改进装饰,纳入宫廷乐队,用于宴乐等。据《元史·礼乐志》载:“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清代对蒙古诸札萨克旗的总称。蒙古札萨克旗,按‘盟旗制度’规定,有内札萨克和外札萨克之分。内札萨克旗指分布于漠南蒙古地区的科尔沁等24部49旗,是在满族统治阶级兴起后依其归附先后相继建立起来的旗。外札萨
见“艾斯木汗”(437页)。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1327—1379元末明初诗人、教育家。字子中。江西进贤人。回回人。先世西域人,为簪缨显贵之家。祖父官江西,遂定居。幼年,师事江西学者夏溥、毛元庆等研习儒学,喜谈兵书,热衷仕途;五举不第,于泰定元年(
见“兀力卫”(108页)。
?—1282宋末元初畲族起义军首领。一作吊眼、钓眼,本名大举。其母畲族。福建漳州人。宋景炎二年(1277)七月,和畲族许夫人率领汀、漳等地畲族人民组织“畲军”,积极参加以文天祥、张世杰等领导的抗元斗争
即“移剌慥”(20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