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巴加西仁。为珞巴、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18世纪末,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并在此设立4个“林”的乡一级行政组织。19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
金大臣。又作阿勒根窊产。本名窊合山。女真族。阿勒根氏。好学,通吏事。天会十四年(1136),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历任尚书省令史、右司都事、大理丞、会宁少尹、同知会宁府事、尚书吏、礼部郎中。贞元二年(1
624—698唐代吐谷浑王妃。唐宗室女。又作弘化长公主、西平大长公主、西平公主。贞观十四年(640),嫁吐谷浑王※诺曷钵,由淮阳王李道明、大将军慕容宝护送至吐谷浑,“资送甚厚”。永徽三年(652),携
?—1045北宋庆历朝环州地区反宋首领。广南西路环州思恩县(治今广西环江县东)人。族属说法不一,有说僚人,有说壮族先民。《宋史》称“环州蛮”。颇通诗书,有韬略。曾赴礼部应试,举进士。景祐五年(1038
1507—1575明代藏族高僧。出生于阿里下部聂氏家族。幼年入甫帕寺,受居士戒,7岁受灌顶,取名贝协当朗巴达多杰,10岁受沙弥戒,13岁赴后藏学修辞学及大小五明,由后藏昂仁返回甫帕寺。18岁受具足戒,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
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见“苦夷”(1330页)。
渤海王国官员。大仁秀即位时官文籍院著作郎。唐元和十四年(日本弘仁十年,819),因前遣聘日使慕感德等未能入日京城当年返回,冬,仁秀再派其为使赉书赴日修好。十一月抵日,十二月入日京城。翌年正月,向日天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