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克霍加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流考》改作农额勒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干、乞列迷、伏里其、囊加儿等处女真首领准土奴、塔失等178人来朝贡方物,以其居地置卫,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东境。居民为藏族※川卜簇。永乐元年(1403)五月,明廷于其地置※川卜簇千户所。
?—1746清代傈僳族抗清首领。云南泸水秤戛寨人。乾隆十一年(1746),因不堪永昌府官吏和泸水六库白族段姓土司的压迫苛派,与排把、幸党等寨傈僳族密老五、欧傈僳集众数百进行反抗,以伏弩射伤团练。江外阿
?—496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广香子。初任北部镇将军郡事。南齐建元二年(480),受齐封为征虏将军、武都太守。父卒后于永明元年(483),被齐封为沙州刺史、阴平王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见“阿大何”(1199页)。
清军与准噶尔部达瓦齐间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年(1755)春,清军应内迁准噶尔人民之请,自西、北两路出师征达瓦齐,五月五日抵伊犁。达瓦齐兵败,率众万余奔格登山(今新疆昭苏县境内),结营固守。五月十四日,
见“左国城”(458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