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德遇
清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字守亭。回族。清国子监生。工诗,且有“诗癖”。诗多沉郁,露其不得志与孤芳自赏心态。著有《梦草亭诗集》。
清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字守亭。回族。清国子监生。工诗,且有“诗癖”。诗多沉郁,露其不得志与孤芳自赏心态。著有《梦草亭诗集》。
?—1681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默特右翼都统讬博克次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父卒,袭都统。十三年(1674),选兵会征陕西辅臣。十四年,率土默特兵700至榆林,与
见“儋耳国”(251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察奇尔哈喇,西至阿尔噶棱,南至善达勒,北至阿鲁哈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桑斋多尔济所属析出,别为一旗,授三达克多尔济为札萨克。五十三年(178
见“释鲁”(2259页)。
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1442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女真族,纳喇氏。一说即叶赫始祖※胜根打喇汉。世居胡笼(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永乐四年(1406),任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三传至成化(1465—1487)初年,一说被土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小娃”。亦作“穷教克”,即“买来的人”。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家庭奴隶或养子的称呼。其主要来源是通过买卖或人身抵债,多为儿童,一般称奴主为父母,与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劳动
见“萧师姑”(1993页)。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