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1833—1875清同治年间西北各族反清起义首领。人称“尕大师傅”、“马尕大”。甘肃东乡北庄人。东乡族。伊斯兰教北庄门宦创始人※马葆真之孙。同治元年(1862)响应陕西回民大起义,率领东乡一带回、东乡
见“契翰部”(1565页)。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
?—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奢陇法子。父执政时,年已五旬,在职30年,后期政务,多由其主决。宣德七年(1432),请袭职,获准。九年(1434)
1234—1289元朝将领。又译阿答海。蒙古逊都思氏。开国功臣※塔海孙, 卜花子。有才略,袭为千户长。宪宗(1251—1259年在位)时,随都元帅兀良合台征云南,有功。后事忽必烈(世祖)于潜邸。至元十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亦作“浮合马法”,意为“天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认为,遇难呈祥,患病得愈,渔猎丰收等,皆由于天神保佑赐福,故最崇拜天神。有的地区一族供一天神,
1857—1914中国伊斯兰教西道堂派的创始人。原名春生,字公惠,号慈祥,经名叶海亚,道号“西极园”。甘肃临潭汪家咀人。回族。父马元,为阿訇,幼承家学,入私塾,攻读儒学,由拔贡而中秀才。原系“花寺”门
?—1404或1405明哈密王。蒙古贵族。元封肃王※纳忽里弟。明洪武后期(一说二十五年,1392),兄卒,继为肃王。成祖即位,遣使赴哈密抚谕,许其以马市易。永乐元年(1403),遣使马哈木沙、浑都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