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丁零之一部。因居朔州而得名。朔州,治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此处丁零大多姓鲜于氏。北魏孝昌二年(526),五原降户鲜于修礼起义于定州左人城(今河北唐县)。未几,朔州丁零鲜于阿胡、库(厍)狄丰乐等
清军与大小和卓木叛军间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三年(1758)八月,清军克库车。霍集占(小和卓木)经阿克苏、乌什兆叶尔羌(今莎车)。清定边将军兆惠率师往讨,夺取霍集占所筑高台,驻兵城东。敌自东、西、北三面
见“反帝会” (373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旧称“仲家”、“夷族”。自称“布越”、“布那”、“布曼”、“布侬”、“布僚”等。主要分布于贵州南部、西南部镇宁、紫云、关岭、平坝、清镇等地,贵阳郊区亦有分布。其地气候温和,多溶岩分布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地域名。位于西藏门隅地区南部边界线即概里巴拉山口南。历史上为我国边境民门巴族越冬居住点。其像楔子般嵌入阿萨姆平原。地处西藏、不丹通往印度之要冲。因阿萨姆的博底亚等部落民向北侵占,后以交纳地租、赋税,租
?—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者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索诺木和硕齐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兵拒准噶尔部噶尔丹掠,继与兄乌巴达率众附清,诏附乌喇特界游牧。二十九年(1
水族称一片地方为埲。元朝在今贵州荔波县地置州,分16埲。设土司后,为土目一级行政单位。设埲目总理其地事务。至元十三年(1276),降州为县,改属湖广行中书省庆远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
唐对高丽的多次用兵。始于贞观十八年(644),经太宗、高宗两朝,前后持续凡25年。隋亡唐兴,唐高祖下诏与高丽“修好”,一度改变隋与高丽交恶20年的局面。及唐太宗继位,于贞观五年(631)派人前往高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