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剌克炭台吉
见“卜石兔”(19页)。
见“卜石兔”(19页)。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位于苏子河下游及苏子河与浑河会合点附近。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清源满族自治县西南,抚顺营盘东北一带,约西邻浑河部,东南有苏克苏护河部,西南为苏子河下游地区及五岭一带。属城及寨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朗东。得名于江孜家族庄园附近一似大象的悬崖。《桑耶寺志》及《五世班禅传》关于该家族成员虽提及有第巴朗东乃,孜索朗通巴、江孜朗通巴等,但在西藏政教两界中均无其影响。光绪三
即“扬越”(754页)。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元代蒙古宫廷宴饮礼节。蒙古语音译,意为“就座”。源于金朝宫廷旧礼。据陶宗仪《辍耕录》记载,元帝设宴时,司礼官一人持酒觞,立于右阶,另一人手持拍板,立于左阶。持板者口唱“斡脱”(进酒之意),持酒觞者和道
?—1449明朝将领。原名也都帖木儿(伊勒都特穆尔),一说又名伯克。《明史》称其汉名为(吴)答兰,后更名吴克忠。蒙古族。※把都帖木儿(吴允诚)子。明初,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随父投明朝,奉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敞口小木碗”。其器型、取材、制作工序与※格育雅古相同。只是器物规格比其小的区别。产于西藏门隅地区。当地居民及部分藏族用于喝酒、酥油茶等。
见“兀者稳勉赤千户所”(113页)。
即“完颜守绪”(115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九月,与禾屯吉河卫同时设立,以部人哈升格为指挥使。《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明实录》所载失里绵卫,均作实勒们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