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别
见“哲别”(1858页)。
见“哲别”(1858页)。
?—1585明代云南罗雄州土官。彝族。初,其父为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嘉靖(1522—1566)中,被土知州者浚杀害,母怀孕被夺后,生继荣。及长,屡图替生父报仇。者浚年老,以其袭土知州职,
古道名。西汉时称博南(今云南永平)道。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滇西哀牢王柳貌归附,汉明帝遣使臣率兵拓宽之。使北自四川南下的※灵关道和※五尺道于云南驿(今祥云境)汇合至叶榆(大理)后,再西越博南山
节日名。为回族及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三大节日之一。在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是日为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生日。因穆罕默德逝世也在此日,中国穆斯林又称此日为“圣忌”日。届时,一般都在清真寺内举行聚礼,“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
清军与张格尔叛军的一次战役。张格尔于※“洋阿尔巴特之战”败绩后,聚众十余万于沙布都尔庄外,临渠列阵,决水挖坝,据险扼守,以阻清军。道光七年(1827)二月二十五日,清将长龄等挥师进击,先以步卒冒险越渠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阿史那弥射子,※阿史那元庆弟。唐延载元年(694),※阿史那俀子为唐武威道总管王孝杰击败后,势衰,其继立为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未获十姓部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150卷。清汪森辑。为《粤西文载》、《粤西诗载》、《粤西丛载》之合订本。有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阿史那氏。※阿史那元庆长子,※阿史那献之兄。唐长寿元年(692),其父为来俊臣诬害,兄阿史那献流配崖州,自投吐蕃。次年,依吐蕃自立为汗,并联兵攻唐。延载元年(694)二月,与
见“罗武”(14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