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孙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零陵(今湖南零陵北)人。安帝元初三年(116),与陈汤率族人千余起义,头著红巾,自称将军,烧官寺,杀暴吏。安帝招募郡内其他民族配合汉军镇压,起义失败。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零陵(今湖南零陵北)人。安帝元初三年(116),与陈汤率族人千余起义,头著红巾,自称将军,烧官寺,杀暴吏。安帝招募郡内其他民族配合汉军镇压,起义失败。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官”。原西藏地方政府仔康内主管官员。额设4名,四品衔,由贵族出身的俗官充任,可升噶伦。主管政府财政收支,贵族庄园差税及俗官系统事务,其地位与仲译钦布平行。具有实权。下设管理文件、杂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后燕昭文帝慕容熙年号。401—406年,凡6年。
见“萧绰”(1990页)。
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衮札布第七子。乾隆三十六年(1771),父卒,袭札萨克亲王爵,尚高宗女固伦和静公主,授固伦额驸。从征临清、石峰堡皆有功。嘉庆八年(1803)二月,仁宗乘舆入
德昂语音译,意为“总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内为群众办理公共事务者,后演变为土司所属政区一级头人。主要负责与土司衙门联系,为土司征收粮食和其他杂役、门户捐,及执行地方政府法令等;其职权相当于今之乡长
清朝将领。索伦人。姓鄂拉氏。世居西布特哈瓦尔土口屯(今嫩江西),隶正蓝旗。雍正十年(1732),掌管呼伦贝尔总管关防。乾隆初,擢正黄旗都统。十六年(1751),扈从南巡。二十一年(1756),晋内大臣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边都寺。在青海循化县。据传此寺建于元代以前,初为一小经堂。元初,萨迦人阿什旦率族迁循化,其后人成为该寺支持者。明建文四年(1402),由宗喀巴弟子喜饶坚赞建成,属格鲁派。后将该寺献于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
?—1752清宗室大臣。字者。字济斋。满族。爱新觉罗氏。郑献亲王济尔哈郎从曾孙,贝子福存第八子。雍正十三年(1735),封三等镇国将军,任兵部左侍郎。乾隆元年(1736),改古北口提督。二年,官甘肃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