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见“宇文泰”(897页)。
东汉碑刻。俗称“镇海碑”。顺帝永和年间(136—141)裴岑立。碑高4.3尺,宽1.8尺,镌刻文字6行,每行10字,隶书,兼有篆体韵味。内容记述作者率领敦煌郡兵在蒲类海击败匈奴呼衍王事。碑原立于巴里坤
见“哈剌哈孙”(1640页)。
即“桂娄部”(1802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红旗人。吉勒特氏。父色楞塔布囊为察哈尔宰桑,率众归清。父卒,袭一等梅勒章京。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加半个前程。三年(1646),随军征义军张献忠。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年号。1314—1320年,凡七年。
位于今新疆洛浦县南30公里阿其克山。1958年发现许多古代烧结铁和残破陶制鼓风嘴。在一个封闭已久小洞中发现一堆石凿和石锤,表面敷满赤铁粉末。在阿其克山和洛浦县城之间,出土大量汉代五铢钱和唐代大历通宝钱
碑铭。乾隆三十六年(1771)立。是年,承德普陀宗乘之庙落成,会土尔扈特渥巴锡率众自俄回归祖国入觐承德,弘历以其部众已妥为安置,赏赐有加,因作是记以纪其事,碑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叙其实施安
1143—1211又名凯冷。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二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叭真第四子。南宋绍熙三年(傣历五五四年,1192),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建元景泰。臣属中央王朝(
?—1804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萨尔图克氏,尚书讷延泰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翻译书房翻译。二十六年(1761),调户都笔帖式。三十一年(1766),充军机章京。三十五年,(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