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巴
藏语音译。一指西藏退职退休官员和寺庙执事僧,如“堪素”,即“退休堪布”;一指从西藏贵族本宅中分出另立门户者。
藏语音译。一指西藏退职退休官员和寺庙执事僧,如“堪素”,即“退休堪布”;一指从西藏贵族本宅中分出另立门户者。
?—176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和硕亲王※善巴孙,达什敦多布次子。雍正十一年(1733),袭札萨克和硕亲王。乾隆十六年(1751),授所部副将军,寻授副盟长。十七年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纥石列。来源于部名。分布较广,主要居活剌浑水(今呼兰河,一说为通河县境付拉荤河)、阿里民忒石水(今乌苏里江上中游,一说为绥芬河入海处附近之阿敏水)、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为五种土弁之一。以当地豪强充任,颁给印信、号纸,秩从三品。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缉捕盗贼,追究抢掠,按例进贡,统帅土兵,随官军征战。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
见“艾克木汗”(437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见“二十四史”(6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或称期期,彝语音译,意为部分化出的彝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及永胜、凤庆、云县、祥云、巍山、普洱、景东、澜沧、西畴、广南、文山、新平、开远、易门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佛林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东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畔的胡伊里河流域。该地产珍珠,曾以之向明朝纳贡。
见“耶律贤”(1302页)。
1760—181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为济龙呼图克图八世。生于博窝麻勒觉村。5岁确认为济龙洛桑白登坚赞之转世。次年,于康区之巴学寺坐床。朝廷赐印信,准其袭封。乾隆三十六年(1771),赴京朝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