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青海事务大臣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1886—1946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人。蒙古名扎木扬什拉布。内蒙古伊克昭盟鄂托克旗人。曾在青海塔尔寺学藏经,后返回本旗,为鄂托克旗阿拉庙活佛。1923年,参加鄂托克旗诸“独贵龙”(牧民反封建斗争的组织)
蒙古部名。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十六世孙乌巴什始称所部为郭尔罗斯。原与科尔沁部同牧,自是分出。其孙布木巴于后金天命九年(1624)随科尔沁台吉奥巴归附后金,屡从征明,御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清
清朝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大研镇人。字如膏。未弱冠即从军远征,因功补云南抚标左营把总。咸丰六年(1856),云南起义军杜文秀据大理城,战事波及全滇西。他先驻扎巨甸窥度形势,后同姚得胜一起附杜军,受官职
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
见“耶律隆祐”(132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汗俄尔札萨克旗、巴颜诺尔札萨克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和硕特台吉巴延阿布该阿玉什季子扎布率众归清。雍正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今巩留县西北之哈什,乾隆三十一年(1766)置。有矿工百人,每年产铅六七千至1万余斤。除拨运宝伊局铸钱外,余运贮惠远城供制铅丸用。六十年(1795),因生产不敷供给,复于厄鲁特营驻
见“于越”(58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