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纪传体断代史书。清明史馆纂修,题张廷玉(1672—1755)撰。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2卷。是书凡四修,初修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时。康熙十八年(1679),
童学名。清前期为普及一般旗人子弟教育,于八旗官学之外所增办的学堂。原为照顾无力延师及龄学童得以入学而设。康熙三十年(1691),以佐领为单位各创立一学,以称义学。雍正二年(1724),以八旗左右两翼各
?—约1203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之一。又译亦剌哈、你勒合、亦腊喝。克烈部部长※王罕子。宋庆元二年(1196),与父联合铁木真(成吉思汗)配合金军大败塔塔儿部于浯勒札河(今蒙古国乌勒吉河),受金封为
?—1110辽末皇子。名又作叱地好。字阿辇。汉名洪道。契丹族。为辽兴宗※耶律宗真次子,辽道宗※耶律弘基弟,北辽天锡皇帝※耶律淳父。史载其有武略,善计谋。兴宗重熙十七年(1048),封越王。道宗清宁元年
见“俄蒙协约”(1685页)。
?—1672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佐领木科里第三子。初任护军校。天聪六年(1632),太宗亲征察哈尔,分兵略明大同,至朔州,与参领道喇等击败出城兵。崇德三年(1638),署护军统领,随贝勒岳
见“中尚监”(294页)。
明代哈密※哈剌灰首领。武勇善战。曾被土鲁番速檀阿黑麻所俘。弘治七年(1494),从土鲁番归。初为哈密卫都督奄克孛剌向明廷推举7人之1,当另6人受封时,其尚在土鲁番。待归来后,明廷补命其为指挥同知,与拜
清代六部侍郎。参见“阿礼哈昂邦”(1235页)。
①珞巴族家长奴隶制家庭中奴隶对蓄奴主妇的尊称。又作阿腰,珞巴语音译,原意为“奶奶”,转意为“女主人”。 ②崩尼部落古时血亲“类别式”亲属制,即对母系氏族女性的一概称谓,意为“奶奶”。 ③崩尼部落人对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