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忽汗城”(1487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印制及发行的货币。藏语称“额桑”,意为“银两”,又作“藏银”,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旧时,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清乾
见“著力兔歹成台吉”(1988页)。
见“鞑靼”(2488页)。
元明土司名。《元史·地理志》中有此路名,但缺注。《招捕总录》云南条中记有元贞二年(1296)九月征乞蓝事,并有“蒙光路军民总管府答面”之名,同书西番条中亦记云南蒙光路土官䚟罕所言情况,知
民国时内蒙古设置的盟名。在今河北省西北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南部。清时为内蒙古察哈尔部。1914年改设察哈尔特别区,1928年设省,1936年盟明。管辖上都、明安、太仆寺左右翼、镶白、正蓝、正白、
书名。清汪辉祖辑,其子汪继培补。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取辽、金、元三史中同名者分别辑录。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于后。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书名。今佚,作者、卷数不详。金时,高丽所进。从书名推测应为辽人著作。《辽史·兵卫志下》谓“又得高丽《大辽事迹》,载东境戍兵,以备高丽、女直等国,见其守国规模,布置简要,举一可知三边矣。”《辽史·历象志
?—166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书库尔岱青长子。随父率部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顺治十八年(1661),以父年迈,受禅,继位。继续奉行其父的既定政策,加强与清朝的和好联系,缓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