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丹培吉楞
见“古雷寺”(441页)。
见“古雷寺”(441页)。
金大臣。本名纳合。契丹族。耶律氏。幼孤,事母以孝闻名。辽亡降金。主完颜宗弼帅府文字事,任左班殿直。天眷(1138—1140)初,从元帅于山西。后历任行台吏、礼部主事、工部侍郎、左司郎中。天德(1149
见“吕光”(775页)。
?—174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西藏阿里地区贵族,后藏阿里总管※噶锡鼐策丹扎喜子,首席噶伦康济鼐之侄。雍正七年(1729),袭父头等台吉爵。九年(1731),献方物,世宗以其为朝廷出力,办事甚妥,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关于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10月7日(清同治三年九月初七),清朝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定边左副将军明谊和俄国钦差大臣、驻伊犁总领事扎哈罗夫(一译杂哈劳)等在塔
见“钟根”(1666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废主李期年号。自公元335—338年,凡4年。
“摩凌阿鄂伦春”(2527页)。
见“烧饭”(1928页)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
书名。本名《南台备纪》,《永乐大典》摘录时作今名,又作《南台类纪》。是元代江南行御史台有关典章制度的汇编。南台掾属刘孟琛等纂述。成书于顺帝至正三年(1343)。书中除南台记事外,还保存了一些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