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该县县长、蒙古族吴椿令主编。1935年2月组织本县人员编纂。主要内容:县沿革、行政、区划、机构、城镇、风俗、户口、财政、金融、司法、教育、卫生、交通、农业、林业、商业、社会事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称蒙古细腰鼓。源于汉、魏时期,宋代陈旸《乐书》载:“杖鼓、腰鼓、汉魏用之,大者以瓦,小者以木类,皆广首纤腹”。敦煌石窟北魏壁画和云岗石窟北魏雕刻中有较多演奏杖鼓的场面。后传至蒙古
即“彭士愁”(2176页)。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插汉儿”、“察罕儿”、“擦汗儿”、“插汉”等。属※左翼三万户,为大汗的直辖部,领有察罕塔塔尔、克什克腾(克什旦)、敖汉、奈曼、翁牛特(翁里郭特)、乌珠穆沁、浩齐特和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藏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秩正七品。归屯守备统领,平时掌管本支系事务,战时,随上司助官军作战。其承袭、革除、升降
我国土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设计于1979年,经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呈报青海省人民政府审批。198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把土族文字方案“作为试验方案,先在互助土族自治县慎重
见“珍州”(1562页)。
?—739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若忽州都督、忠武将军。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日本天平十年),受命为聘日大使。适因南海阻风,取道渤海归国之日本朝唐使者平群广成至,遂与副使己珍蒙等于翌年分乘两船赴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