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喇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的不断增加,甲喇下的牛录数代有变化,但甲喇数终清一代不改。八旗蒙古初设左右二营,改称参领后,其数量仍较八旗满州和八旗汉军为少。甲喇长官初称甲喇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甲喇章京,入关后定汉名为参领。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的不断增加,甲喇下的牛录数代有变化,但甲喇数终清一代不改。八旗蒙古初设左右二营,改称参领后,其数量仍较八旗满州和八旗汉军为少。甲喇长官初称甲喇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甲喇章京,入关后定汉名为参领。
号太山公,党项族。唐末振武军缘河五镇都知兵马使折宗本子。约生当唐宣宗大中时期(847—859)。隶晋王李克用帐下。善团结部族,对付契丹与党项。临危致命,不顾其死。封上柱国,以其地为府谷镇。后授麟州刺史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古族名。见“仡伶”(571页)。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八邻、霸邻、把怜。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之子巴阿里歹之后裔。相传为孛端察儿所掠妇女所生,故名,意为“俘获”,后子孙遂以为氏。又有蔑年、你出古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
见“潢河”(2464页)。
元代碑刻。亦称“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虞集(1272—1348)撰文。集字伯生,世称邵庵先生,崇仁(今江西崇仁)人。曾任秘书少监、翰林直学士兼国子祭酒、奎章阁侍书学士等。文宗至顺二年(1331)奉诏撰
古县名。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分夜郎辖地中南部置。治所在今贵州赫章。秦亡,夜郎复据其地。西汉复置县,治所在今贵州水城、威宁一带。向为夜郎民所居之地。其地今有苗、彝、回等民族居住。
阿拉伯语,意为伊斯兰教法典。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地区推行的法规。依据《古兰经》和穆罕默德有关宗教生活、世俗生活、道德规范等论述制定,为处理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重要准则。为确保“法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