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乌塔
见“王兀堂”(205页)。
见“王兀堂”(205页)。
彝语音译。又作萌孜。意为随妻陪嫁而来的人。民主改革前,在四川凉山的普格、布拖、金阳一带归黑彝占有的安家奴隶,亦有些归白彝(官百姓)占有。其来源,多数是被抢劫、买卖而来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成员及经主子命其配
金宗室、大臣。本名挞不野。女真族。完颜氏。阿买勃极烈(官名)习不失孙,真定留守鹘沙虎子。天眷(1138—1140)初,充护卫。翌年,以擒宗磐、宗隽有功,加忠勇校尉,迁昭信校尉、尚厩局直长。三年,升局副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西昌专区部分地区。统建昌、德昌、会川(今四川会理南)三路和柏兴府(今四川盐源)。司治建昌路(今西昌)。境内少数民族主要为彝族。
?—1511明代云南武定土官。本名阿英,字时杰。彝族。土知府矣本庶子。兄、土知府金甸死后无子,英于弘治元年(1488),袭替,为武定土知府。三年,奉例赐姓凤,晋中宪大夫。十一年(1498),差人赴京贡
西夏文启蒙读本。1卷,西夏宣徽正西则文智集。写本,蝴蝶装,页面20.5×14厘米。共22面,面6行。前有序言14行,书名1行。正文五言1句,2句1行,计100行,共1000字。类似汉文《千字文》。内容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清代八旗成员所占有的田地。始于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每一成年旗丁授田6垧。后继续推行此制,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1662—1722)初年,清政府先后进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辽及元代诸王、贵戚、勋臣所领有的俘户和私奴。一作头下户。《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视户数多寡,分置投下州、军、县、城堡,向本主及
见“西宁办事大臣” (7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