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万
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阎仲宇、总兵徐锜等八路官兵镇压。十五年,起义失败,遇害。
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阎仲宇、总兵徐锜等八路官兵镇压。十五年,起义失败,遇害。
即“岑春煊”(1079页)。
?—174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雍正九年(1731),由内务府笔帖式,迁户部员外郎。十二年(1734),受命往江南学习河务。乾隆二年(1737),授浙江海防兵备道。四年,调江南河务道,转浙
地名、县名。黎族主要聚居区之一。据说清光绪十三年(1887)前后,广西提督冯宫保(冯子材)领兵至此,在该地建一亭;一说并无建亭事,但曾停驻于此,因名。原属陵水县一辖地。民国二十一年(1932)后,国民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古地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灭义渠戎国后置,辖泾河上游、马莲河、清水河等广大地区,西北以黄河为界。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安定郡,将泾河上游、清水河划出。原为戎狄居地,秦时有义渠、朐衍诸戎,郡
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原为厄鲁特人。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从定边将军兆惠击霍集占(小和卓),战于霍尔果斯,降布鲁特头人图鲁启拜等,以功授蓝翎侍卫。护送哈萨克使臣赴京,迁三等侍卫。继从定边
战国时楚国官名。掌管昭、屈、景三姓王族的谱谍,主持宗庙祭祀典礼。屈原曾任此职,后人以此为屈原的代称。
见“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龙朔三年(663)分定襄都督府置。以其首领为都督,职位世袭。侨治朔方(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下辖郁射(郁射施部)、艺失(多地艺失部)、卑失(卑失部)、叱略4州。隶单
487—520北魏宗室。字宣仁。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幼敏慧,美风仪,甚得父宠爱。太和二十一年(497),封清河王。宣武帝初,拜侍中,转尚书仆射。延昌元年(512),任司空。孝明帝即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