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见“忽母思部”(1489页)。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原居于今青海省东南,四川松潘以西。隋开皇五年(585)率部族至旭州(今甘肃临潭境)内附,授大将军。十六年(596)叛攻会州(今四川茂汶),隋朝征发陇西兵讨击,复请降,愿为臣属,遣子弟
清代驻守北京的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俗称。共为24旗,原称24固山。顺治元年(1644),从征入关的八旗官兵,先后集中于都城北京,以紫禁城为中心,分旗镇守四方,据五行(即水、火、木、金、土)相胜传统说
见“耶律佛顶”(131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克鲁伦河曲处。东至库里叶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西至色尔克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库得根额里雅接本部中末旗界,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中右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回族族谱名。始撰于明隆庆元年(1567),清代多次修撰。1935年萨嘉曦、萨镇冰又续修。8卷。卷首1卷,载历代修谱旧序及戒谕、条例、例言与新修序文、题词、引用书目等。卷1,为恩纶录,载历世有关诰敕及褒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地区准噶尔人专称。首领为僧格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和卓哩克图和硕齐之裔。康熙十年(1671),自准噶尔地区移住。初附和硕特部游牧。后因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置2旗,各设札萨克。有贝勒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因在包头西昆都仑河右岸,又称“昆都仑召”。蒙古语称“脑木巴彦思古楞图苏木”。雍正七年(1729)始建,乾隆帝赐此名。初仅为一座小庙,经20多年陆续修建,有殿宇、楼阁23座,平房60余
蒙古语音译。“伊儒音”意为“普通”、“一般”,“宝得”意为“大牲畜”。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定期征收的一种赋税。每年春秋两期以※“宝得”为单位征收。征收赋税不是根据属民是否能承担,或承担的轻重,而是
见“打赖宰生台吉”(4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