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扶罗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1707清朝将领。蒙古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达尔汉亲王※本塔尔第四子。康熙九年(1670),袭札萨克和硕达尔汉亲王。十四年(1675),以其叔镇国公扎木素越界逃离、遂与弟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
见“老哈河卫”(687页)。
独龙语音译,意为“能说会道的人”。云南贡山独龙族对家族长的称谓。每个家族都有一个,不经群众选举,自然形成,一般由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经验,在群众中有威信的比较年长的男人担任。由于解放前独龙族受察瓦隆藏族
即“完颜陈和尚”(1165页)。
见“斡鲁朵”(2426页)。
见“索布多尔札布”(1833页)。
15世纪藏族高僧。河州卫番僧纲司第一世都纲端月坚藏之后裔。原系甘肃河州普纲寺、永昌寺僧人,受明封为第二世都纲。该家族掌管河州卫番僧纲司教权历12世,效力明廷,颇多贡献,并以教权控制该地政权。后被迎至北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汉代匈奴骑兵。汉朝将归附的匈奴人编为骑队,称“胡骑”,驻宣曲(今西安市西南)者,称“宣曲胡骑”,与长水胡骑皆受※长水校尉统领。常受遣出征,神爵元年(前61),曾随赵充国击西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