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即“老人会运动” (688页)。
赫哲族的一种选婚习俗。“说论”赫哲语音译,意为“烤肉叉”。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即以是否善于削烤肉叉为择婿标准。赫哲族认为善于削烤肉叉的必是劳动好的和捕鱼打猎的能手。因此女方在接受男
战国时中山国相邦(相国)。亦作司马熹,一说即司马赒。汉朝太史公司马迁之先祖。原居卫国,后入宋国不得志,获罪遭髌刑。以残疾之身再入中山国,获重用,曾“三相中山”。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奉中山君
藏语音译。“科巴”意为“需要的人”;“科巴尼亚”意为“间日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科巴”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奴隶、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支差的人)身分者,也
?—177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世宗※胤禛第五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与弘历同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著有《稽古斋全集》八卷。
东汉佛教译经师。祖籍康居。献帝兴平元年(194)至洛阳。素有慧学之称。因闻沙门昙果于迦维罗卫国(今尼泊尔南境)求得梵本,遂与印度佛僧竺大力协作,译为汉文。自抵洛阳至建安四年(199),先后译出《中本起
见“康古六”(2101页)。
见“嘉木样吉美旺波”(2432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1253—1331元朝官员。字彦豪,一名散木䚟。唐兀人。先世西夏宗室党项嵬名氏,中书左丞李恒子。生于宣德府龙门川,人称李龙川。世祖时从父灭宋,授广州路达鲁花赤,迁新军万户,寻擢同知江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