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特别区
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布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继绥远、热河2特别区之后,于1914年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以察哈尔都统为最高长官。下辖新设的兴和道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右翼各4旗,统辖所部军队,管理该管区域内军政、民政事务。1928年改为察哈尔省。辖16县及锡盟10旗、察哈尔左翼4旗。设省主席1人,委员5人。省会在河北万全县。1952年撤销。
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布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继绥远、热河2特别区之后,于1914年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以察哈尔都统为最高长官。下辖新设的兴和道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右翼各4旗,统辖所部军队,管理该管区域内军政、民政事务。1928年改为察哈尔省。辖16县及锡盟10旗、察哈尔左翼4旗。设省主席1人,委员5人。省会在河北万全县。1952年撤销。
书名。南宋王偁撰。以宋都开封称东都,故名。130卷。计本纪12卷,世家5卷,列传105卷,附录8卷,无表志。记宋太祖至宋钦宗时史事。附录所载为辽、金、西夏诸国情况。取材以国史、实录为本,旁及野史杂记。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即“王宪章”(210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门侍候土司的人。其职务专给土司牵马、服侍土司上马、下马、搭马鞍等。地位高于※“荒扎”(小头人),低于※“顶骨”(佐相、大头人),由有战功的“荒扎”或有成绩的村长升任。土
参见“火器营”(393页)。
参见“积利州”(1882页)。
金朝官员。渤海国王室后裔。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历官左副点检、点检。正隆四年(1159),充吊祭使,赴宋吊韦氏哀。六年,以海陵王与嫡母徒单太后有隙,疑太后与枢密使仆散师恭共语,有异图,
见“乞烈尼卫”(125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参见“民屯”(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