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正蓝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南接御马厂官羊群界,北抵阿巴噶左翼旗。总管驻札哈苏台泊。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南接御马厂官羊群界,北抵阿巴噶左翼旗。总管驻札哈苏台泊。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
1845—1908清代青海塔尔寺活佛,即赛朵呼图克图六世。在塔尔寺显宗札仓学习。同治五年(1866),任塔尔寺密宗札仓堪布。任满后,赴河南和柴达木一带化缘。十三年(1874),任塔尔寺法台。光绪九年(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会盟”。又译作“丘尔干”。也即在封建割据时期,大小封建主之间的一种集会,盟主由实力雄厚的封建主担任,实为蒙古诸部封建领主临时议事机构。始于何时,各说不一。集会地点由参加者事先商定,其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白族戏剧。是在※大本曲的基础上形成的。唱腔有20多种,唱词基本上仍采用“七七七五”(前3句7字,后1句5字为一段)的民歌形式。唱腔曲牌按生、旦、净、丑划分。演唱时主要以白族民间乐器唢呐伴奏,配有锣鼓。
①见“耶律奴瓜”(1309页)。 ②见“耶律延禧”(1309页)。 ③见“萧孝先”(1994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契丹语,意“朋友”。辽太宗天显元年(926)四月,中原后唐王朝发生兵变,庄宗李存勖被杀,明宗李嗣源即位,七月,遣供奉官姚坤赴契丹告哀,辽太宗※耶律德光言:“我朝定儿也。吾方欲救之,以渤海未下,不果往。
回族族谱名。1934年由广州回族人杨家聪、杨国清、杨炳成主持修成。铜印本、1册。此杨姓回族人,原居河北正定府(府治在今正定县),明万历间(1573—1620),奉调征广西寻州(治桂平县)大藤徭民,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