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690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巴图子。顺治十一年(1654),袭父牛录章京世职。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湖广靖州,败敌二千余。进兵至贵州,随清军破敌三万余。十六年,还师,由水路至江宁,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
1621—1683清初青海东科尔寺高僧。藏族。顺治三年(1646)赴西藏,从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受近圆戒。在哲蚌寺朝拜五世达赖,蒙赐文书于青海多卡尔(亦译丹噶尔)地方修建噶丹曲科林寺。九年(1652)
见“本雅失里”(489页)。
?—1233金大臣。名承裔。女真族。完颜氏。金世祖劾里钵后裔。末帝※完颜承麟之兄,初为奉御。贞祐(1213—1217)间,累官知临洮府事,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兴定元年(1217),为元帅左都监,行帅府事
即“那盖”(928页)。
民国时期新疆省财政厅(司)发行的货币。 ①民国二年(1913)至民国四年(1915),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印制的大龙票(又称新票、省票),面额为红钱400文(主币),流通于新疆迪化、伊犁、阿克苏道
蒙古语音译。源于波斯语。又译撒和、扫花。《元朝秘史》释为“人事”。(1)指馈赠礼物或宴请客人。《观堂集林》:“人事,犹云人情也”。“都城豪民每遇假日,必以酒食招致省宪僚吏翘杰出群者款之,名曰撒和”。把
参见“火器营”(393页)。
?—1513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