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莴部
见“婆莴室韦”(2128页)。
见“婆莴室韦”(2128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塔思不花受封。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书库尔岱青孙,纳木策凌之子。初其父随阿玉奇汗游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妻及子阿喇布珠尔率众赴西藏礼佛,受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阻,滞留
壮、布依族旧时生育习俗。流行于广西壮族及贵州南部布依族民间。幼童久病不愈或独生子女,经巫师或巫婆卜卦,认为幼童“命薄”,须找“保爹保妈”方能健康成长。其法:在夏历二月初二花婆诞辰日,带着鸡鸭酒肉到桥头
前14—公元49汉代将军。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人。汉族。字文渊。先世赵奢为赵将,号曰马服君,因以为氏。重合侯马通之曾孙。年12岁而孤,少有大志。初为郡督邮。新朝王莽(公元9—23年在位)末,四方兵起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①中国各族之间通贡、互市的简称。②各族贡使在京与民间的互市。据文献记载,中国自商朝起,就设置专门的机构和官员管理和接待四方民族的朝贡者,设馆居之。至隋、唐、宋称“四方馆”,元、明、清称“会同馆”,专事
北魏大臣。广宁(治今河北涿鹿)人。先世为乌丸王氏。祖姑为平文帝拓跋郁律皇后。少尚公主。登国(386—396)初,为外朝大人,与和跋等13人迭典庶事,参与计谋。曾出使后燕,辞色高亢,还为左大夫。以兄王迴
土族语音译。青海省民和三川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完颜宗干”(1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