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藏传佛教寺院。亦作塔儿寺。藏语称“衮本”,意为“十万佛身”。在青海湟中县鲁沙尔镇。为中国藏传佛教六大名寺之一。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出生于寺址所在之处,时人据其诞生日的神异传说,初在该地建莲聚塔。明嘉靖三
?—338十六国时期成汉宗室。字伯敬。其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民。后迁居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号为巴人。西晋末年蜀地流民起义首领※李特庶长子。晋永宁元年(301),父被六郡流民推为主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在今四川西北部岷江支流杂谷脑河中下游的理县及黑水河上游黑水县一带。与※哥邻羌相邻,居民交错而居,关系密切。南朝宋元嘉元年(424)夏,西秦乞伏炽磐遣镇南将军吉毗率步骑万人,南
?—前137南越国君,自称蛮夷大长。真定(今河北正定)人。秦时曾佐尉屠睢攻越,后为南海郡龙川县令。秦末农民起义席卷中原,时郡尉嚣病亟,令其代行南海尉事,授计绝秦通越之道,自守待变。后趁秦亡楚汉相争之机
参见“百越”(747页)。
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败敌于河西务。又随贝勒杜度至山东,攻克潍县。从征明,围锦州,击败城内出战之兵,又败明松山、杏山兵。七年(1642)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方基层组织中大头人的管家。一般大头人均有2至3名,由富裕差巴(支差的人)中提升,经土司认可后委任。主要职责是大头人外出时,代管其家务,或跟大头人当随从,遇有战事,须自备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门源县城以东,东至多隆水与珠固部落相邻,西界加多部落,南接互助县,北临甘肃省永昌县。下辖哈力河、本加、完改、宗哇、苏科诸小部落。千户住格鲁派寺院仙米寺。原为加多部落所辖小部落之
金将领。曷懒路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女真族。乌延(亦作兀颜)氏。授爱也窟谋克(百夫长)。从鲁王完颜阇母围平州,有功。太宗天会三年(1125),从攻宋,围汴京(今开封),败宋兵于城南。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