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谷衡
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为侍御史。明昌二年(1191),三迁为御史中丞,改参知政事。四年,赐名衡。六年(1195),迁尚书左丞。承安二年(1197),出为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留守,改枢密副使,规画边事。四年,拜平章政事,封英国公。旋卒,谥贞献。
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为侍御史。明昌二年(1191),三迁为御史中丞,改参知政事。四年,赐名衡。六年(1195),迁尚书左丞。承安二年(1197),出为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留守,改枢密副使,规画边事。四年,拜平章政事,封英国公。旋卒,谥贞献。
①(1281—1311)元朝第三代皇帝。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曾孙,※答剌麻八剌长子。蒙古语尊称曲律皇帝。成宗大德三年(1299),以宁远王阔阔出总兵北边,怠于备御,受命代之。四年,破叛王海都军
即“哈喇池”(1637页)。
古地区名。系广汉郡、犍为郡、蜀郡三郡之合称。蜀郡秦时置,广汉郡、犍为郡为汉初及武帝时先后自蜀郡析置。三蜀之地约当今四川中部、贵州赤水河流域、三岔河上游及云南金沙江上游以东和会泽以北地区。境内除蜀人外,
元代村社建立之学校名。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每社设立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于农隙时令子弟入学受教。先读《孝经》、《小学》,次习《大学》、《论语》、《孟子》等1经史。社学可自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见“”(1731页)。
?—1771清代四川革什咱土司。藏族。乾隆(1738—1795)中,大金川土司侵占该土司之地,三十三年(1768),大金川土司谋立己女为革什咱土司,遭绰斯甲土司反抗,未遂。三十六年(1771),终被大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的神祗之一。安放在木鼓房中,为女性,专司稻谷生长,每个村寨普遍供奉。每年撒过谷种后,都得猎头祭祀,否则认为庄稼便生长不好。由于盛行砍头祭谷神,造成寨与寨之间频繁械斗,直至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