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1607—1677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四、五岁时跟兄长曲哇仁波且学习诵读经文,7岁授居士戒,10岁出家为僧,取名噶登措尼。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师徒同赴西藏,在噶丹寺朝拜达龙扎巴,受沙
1586—1621明末卫藏藏巴汗地方政权建立者。又作藏巴汗噶玛彭措南杰。藏族。兴厦巴后人。其父才丹多吉在噶玛派及青海却图汗支持下,控制日喀则及其附近地区,建政,有第巴藏巴(即藏巴汗)之称。父卒,嗣位。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治所即今吉林洮南市。辖境东界科尔沁右翼后旗,西接科尔沁右翼中旗,南邻科尔沁左翼中旗,北连郭尔罗斯前旗。后汉为鲜卑地。南北朝为契丹地。辽为东京西境
南北朝时期柔然他(佗)汗可汗伏图年号。506—508年,凡3年。
一译歹言黄台吉,见“多罗土蛮把都儿黄台吉”(854页)。
见“元钦”(228页)。
藏语音译,意为“东部人”。又作舍尔巴、谢尔巴。尼泊尔王国菩提亚人的别称。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相传公元13世纪蒙古灭西夏后,党项羌中的一支南迁西康木雅地区(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等地),忽必烈南征大理时,又逃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称“西部奚”,余部自阴凉河(今内蒙赤峰南锡伯河)移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称“东部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